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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年度法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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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在省委、省*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省全面推进法治*府建设工作要求,深植法律意识、健全制度机制、履行法定职责、规范权力运行,为推动金融服务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着力提升依法履职效能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坚持金融审慎监管前提下,将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前筹备情况验收工作下放至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市级相关审批权和初审权赋予自贸区。动态更新省*务服务网地方金融组织审批申请事项《办事指南》相关要素,优化“不见面审批”工作机制、业务流程,改造升级网上申请登记系统,推动线下线上申请事项并轨,实现办事流程一体化、业务操作网络化。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积极引导市场主体网上申请审批事项,指导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通过视频连线开展小额贷款公司验收工作。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委、省*府部署,联合省财*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等单位,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开设为期6个月的“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融资绿色通道”,通过设立专项风险代偿资金池,对普惠型中期贷款提供风险分担;设立专板引入货币*策工具支持,打通货币*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帮助2万多户企业获得融资.7亿元,加权平均利率4.76%,节省成本超10亿元;撮合成功与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策工具挂钩的信贷产品亿元,惠及小微企业超户。“绿色通道”运营成效受到省委、省*府充分肯定,运营方被表彰为“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坚决落实“保市场主体”要求,及时推动国有融资担保机构严控担保费率并取消反担保要求,年,全省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费率平均下降幅度超过20%,其中,*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省再担保集团再担保费较去年减半收取。推动省级企业征信服务平台与发展改革、知识产权、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完成数据对接,目前,平台归集涉企信用数据超项、3.2亿条,出具的基础征信报告应用覆盖近49万户企业。

二、突出强化依法行*保障

(一)加快推进地方金融立法。年,《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正式立法项目。按照立法计划和程序,积极推动《条例(草案)》起草、立法听证、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及制度风险评估等工作。配合省司法厅征求省有关部门单位及设区市*府和社会各界意见,对《条例(草案)》充分修改完善,凝聚立法共识。配合省人大财经委开展立法调研,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条例(草案)》起草说明,做好立法审议前解读。目前,《条例(草案)》已经过省人大常委会初审。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对标我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核有关要求,按照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统筹编制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对《江苏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组织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并按要求提请备案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应审尽审、应备尽备。

(三)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后,及时对照排查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策性文件,废止与条例不符的文件。《民法典》颁布后,对现行有效的*策性文件内容进行逐项对照梳理,未发现与《民法典》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情形。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强化决策刚性约束。制定《重大行*决策程序指引(试行)》,编制年度重大行*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二)注重发挥专家优势。发挥外部专家作用,在地方金融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中,邀请*府、高校、律所等相关领域专家开展评估论证,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和监督管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为我局*策文件起草、复议应诉、重大信访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答复、合同审核、法治宣传培训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参与辅助决策。制定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探索组建涵盖经济金融、法律审计等领域的专家库,提高依法行*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执法制度机制。认真落实省*府关于全面推进行*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部署,在我局年出台的规范行*执法“三个办法”基础上,配套建立制度机制及相关目录清单、流程指引。其中,制定重大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明确重大行*处罚、审批、监管措施标准及法制审核事项;制定全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不同情形下的音像记录事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执法案卷管理的通知》,对加强执法文书管理、规范执法案卷归档、建立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提出具体要求;及时转发《行*执法证据收集与运用指引(试行)》,对全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提出具体落实要求;优化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行*审批、检查流程,探索制定全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行*处罚程序指引和配套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组织个案试点。目前,我局已初步建立行*执法“3+N”制度框架,全面落实推进行*执法“三项制度”目标。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执法公示制度,事前,主动在省行*执法监督平台公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事中,实行双人以上持证执法,保障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救济等重要权利;事后,及时挂网公示行*审批、行*处罚等信息。及时上报年度行*执法情况、公开法治*府建设总结报告。落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突出执法流程标准化和执法文书格式化,规范审批、处罚、检查等执法活动流程、文书等,统一采购音像记录执法设备,统筹配置约谈室、听证室等场所,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软硬件保障。对照局《重大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按要求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坚持把依法行*为民作为普法宣传工作的着力点。履行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在元旦春节、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开学季、重阳节等时间节点,组织全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联合省有关部门开展“在线访谈”“金融知识进万家”“大学生金融节”等活动,在江苏电视台录制5·15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节目,在《江苏法制报》《交汇点》《新华日报》发布“理财要防集资诈骗,借钱警惕套路贷”等风险提示,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引导群众理性投资,少通过贷款进行超前消费,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非法高利放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开发上线“江苏处非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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