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评:对待捐款就该像香港人一样“计较”
谁负责发起捐款,谁就该对捐款人负责。只管收钱不负责任,更像是将慈善事业当作捞取*绩和面子的工具.
今年四川雅安地震发生后,港府透过赈灾基金拨款1亿港币给四川省*府赈灾。近日,有议员要求交代拨款的使用和监察情况,香港*务司司长林郑月娥表示,港府不时透过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了解捐款使用情况,已要求四川省*府完成有关工作后提交拨款用途评估报告。林郑月娥重申,如证实有任何不当使用拨款的情况,相关款项均须全数退还赈灾基金。
好一个“不当使用拨款就须全数退还赈灾基金”!港人对于捐款使用情况的追问不是斤斤计较,而是对纳税人负责,对爱心负责。
这些年,内地有涉慈善的丑闻层出不穷。某些地方*府和慈善组织将慈善捐助当作“无本万利的买卖”,挖空心思将善款流入自己的腰包,以爱心之名,行苟且之实。但即便如此,捐款使用情况多数时候仍是一笔糊涂账。
每有灾情发生,一些地方*府、慈善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在号召大家捐款时很“计较”,甚至不惜采用各种软性、隐性手段逼捐,可当大笔的银子收上来后,却又不会“计较”了,钱怎么花的、有没有用在刀刃上,根本没人在意。
若说是认识和水准问题,钱出去了也得听个响儿不是什么高深的大道理。说到底,对捐款用途的不在意,还是一个责任问题。谁负责发起捐款,谁就该对捐款人负责。只管收钱不负责任,更像是将慈善事业当作捞取*绩和面子的工具,只管自己的*绩和面子,哪管他人的血汗是否白付。
没有责任为依托的爱心容易被亵渎和滥用,爱心同责任并不矛盾,甚至于责任正是爱心的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讲,港人对捐款的态度也应该成为我们的态度,“不当使用捐款就须全数退还”,也该成为每一位捐助者的原则。